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

更新时间:2025-06-21 10:52:17.0

1.档案转入本校的2024年拟录取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开学后,以学院为单位,统一提交办理。

2.湖北省外户籍新生:《录取通知书》正联原件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
注:《户口迁移证》纸质,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原籍公安机关开具,户口迁往地址: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(马房山校区学院学生);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1178号(余家头校区学院学生)《户口迁移证》上的姓名与《录取通知书》上的姓名必须一致,并盖有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,签发日期必须是当年签发。

3. 湖北省内户籍学生(不含武汉市):《录取通知书》原件、《居民户口簿》正联原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
注:居民户口薄原件办理完后会退还给学生。所以请上交户口簿整本,不要把自己户口那页撕下。

4.拟迁入户口的新生需提供近期免冠露耳白底1寸电子相片jpg格式(30KB以内),电子照片以本人姓名+身份证号命名。

5.户口迁移咨询电话:马房山校区学生027-87398030, 余家头校区学027-86554448。